公司名称应预先核准同一行业不允许类似
钟先生问:我要和几个朋友共同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,前期准备工作都已结束,现在需要为公司起名,请问:我国法律对公司起名有什么样的规定?
孙士江律师答:设立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。公司名称必须含有足以与其他民事主体相区别的标记。在同一公司登记机关的辖区内,同一行业的公司不允许有相同或类似的名称,并不得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用的标记;公司名称中必须冠以公司所在地的地名,若须冠以“中国”“中华”“国际”字样的公司,则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。